嗜酸性肉芽肿性血管炎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肌骨结节性筋膜炎MSK13
TUhjnbcbe - 2021/2/14 2:34:00
著名白癜风研究专家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941698.html


  一、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表面抗原、乙肝病*表面抗体、乙肝病*e抗原、乙肝病*e抗体、乙肝病*核心抗体和乙肝病*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4.患有肺结核,影响录取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也就是说,上面这三种情况不影响考生录取。

5.对于体重超标的考生,是否会因为肥胖而不予录取?

*校、武警、公安院校和飞行专业等对体重有明确要求。例如:

*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

公安院校标准: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除了以上院校外,考生在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时,也要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看其中是否对体重有要求,避开受限的院校和专业。

6.色弱、色盲考生报考要避开哪些专业?

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7.色弱、色盲能报考哪些专业?

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高校招生章程规定限制报考的专业外,色弱、色盲者都可以报考,如哲学、法律、社会学、社会工作、文秘、数学、历史、教育学、英语、新闻、汉语言等。具体选报专业请咨询有意报考的高校。

8.视力不好能上国防生吗?

高等院校招收国防生参照《*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视力不好影响国防生的报考。请对照“第五章眼科第三十一至三十六条”要求,并咨询招收国防生的高校。

9.视力受限专业有哪些?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考生视力的相关要求,特摘要如下,供参考: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7、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刘鹏老师再次强调:《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高校不能以此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附录:中国人民解放*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总参、总*、总后[]6号命令颁发,自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长cm以上,女性身长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淋病、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血压收缩压90mmHg至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次,合格。

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官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第四十六条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L(0~00/m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L(~万/mm3)、女性3.5~5.0×/L(~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g/L~g/L(12~18g/d1)、女性g/L~g/L(11~15g/d1)。

第四十九条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l.;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血清乙型肝炎病*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血清艾滋病*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血清梅*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液*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长按此

TUhjnbcbe - 2021/2/14 2:34:00
概述

NodularFasciitis是由美国病理学家Knowaler于年首次提出并命名,是一种起源于筋膜组织的良性、自限性、(肌)纤维母细胞增生性病变。

版WHO软组织肿瘤分类中属于纤维母细胞/肌纤维母细胞型肿瘤中的良性分类下。

既往又称为浸润性筋膜炎、假肉瘤性筋膜炎或假肉瘤性纤维瘤病等。

年龄段跨度大,均有文献报道;青壮年多见;无明显性别差异。

病史短、生长快。单发、实性软组织肿块;一般为1-2W,大多数<3m,>1y少见。

发病部位:90%皮下和深筋膜(多见于皮下表浅部位,大部分于门诊行局部切除,很少留下影像资料;发生于深筋膜的病变,因生长较快且无感染证据,组织学上可有细胞构成丰富和有丝分裂活跃的表现,常被误诊为肉瘤),10%肌肉内。

常见部位:上肢(48%,尤其前臂)、躯干、头颈部、下肢。

罕见部位:血管内、头颅骨、眼眶、外阴、腮腺、颊粘膜下、下颌。

常见症状:半数病人伴疼痛、触痛、可移动结节。

罕见症状:病变压迫神经所致如麻木、感觉异常。

病理

组织学分型:黏液型、肉芽肿型、纤维瘤型

结节性筋膜炎

临床表现

任何年龄(20~50岁多见);任何部位(上肢、躯干、头颈部多见);

大体形态

没有特异征象,可呈不规则形、圆形或卵圆形;切面质地不一,黏液变明显时则较软;切面呈*褐、灰白、灰红或灰*色。取决于病变内所含黏液和纤维组织的多少及细胞的丰富程度;周界多清晰(深筋膜和肌肉内者常不清晰),但无包膜;直径一般不超过4cm;

镜下特点

与病程有关:病程早期多为黏液样,中期为细胞丰富期,后期胶原增多;

细胞生长方式:结节状或条束状或交织状或席纹状或浸润性;

细胞形态:梭形或胖梭形或星状,胞质淡染或淡嗜伊红,染色质细致,可见小核仁和核分裂象(无病理性核分裂);

间质:疏松或黏液样;微囊性腔隙;红细胞外渗;散在淋巴细胞或小多核巨细胞;罕见或偶见浆细胞、泡沫样组织细胞和含铁血*素沉着,无杜顿巨细胞;可伴灶性钙化或骨化;肿瘤边缘可类似肉芽组织形态;

免疫组化

梭形细胞可表达SMA(弥漫)、MSA、Vimentin、calponin和CD10,desmin多阴性;不表达AE1/AE3、CD34、S、ALK、h-CALD、β-catenin、WT1,组织细胞表达CD68;

细胞遗传学

MYH9-USP6基因融合(USP6基因重排还见于动脉瘤样骨囊肿和骨化性肌炎);

鉴别诊断

①低度恶性肌纤维母细胞肿瘤:瘤细胞有轻度异型性,无USP6基因重排;

②黏液纤维肉瘤:I级易误诊,应寻找黏液纤维肉瘤的形态,SMA非弥漫阳性;

③低度恶性纤维黏液样肉瘤:瘤细胞成分单一,表达MUC4,SMA多为阴性;

④侵袭性纤维瘤病:梭形细胞多呈平行的长条束状排列,β-catenin多阳性;⑤平滑肌肉瘤:平滑肌细胞核两端平钝、雪茄样,胞质丰富,可见肌丝等;

⑥纤维组织细胞瘤:细胞成分复杂,可见组织细胞样细胞、SMA非弥漫阳性;

⑦纤维肉瘤:体积大,位置深,瘤细胞异型大,排列紧密,呈鱼骨或人字形;

⑧腱鞘纤维瘤:肿瘤周界清楚,周边可见狭长的裂隙样血管。具有USP6基因重排的富于细胞性腱鞘纤维瘤可能是发生于手足的结节性筋膜炎;

⑨恶性肿瘤所产生的纤维组织增生:如少数乳头状甲状腺癌;

治疗与预后

局部完整切除;2%病例切除不彻底在术后不久局部复发;复发病例应注意是否为误诊为结节性筋膜炎的可能;??

病理分型黏液型、细胞型、纤维型

特殊亚型

①颅骨筋膜炎;②骨化性筋膜炎;③血管内筋膜炎;

分型

皮下型:最多见(70-80%),发病率是其他两种亚型的3-10倍,位于深筋膜或皮下,典型表现为皮下一个圆形或椭圆形边界较清的结节。

筋膜型(肌间型):镜下细胞呈不规则星芒状,沿浅筋膜和皮下脂肪小叶的纤维间隔伸展,呈浸润性生长。

肌内型:位于骨骼肌内,由于肿块位置较深,体积较大,易被误诊为恶性肿瘤。

少见类型还有血管内型及皮内型。

临床表现

单发、实性、迅速增大的软组织肿块

可有疼痛、触痛等

无红、热等炎性表现

大部分患者一个月内即来就诊,有文献统计约80%的患者病程不超过三个月

影像学表现

▍概述

皮下型一般边界较清,周围结构受压移位、受侵少见;

肌内型及筋膜型边界不清,可有周围结构受侵表现,影像难以与一些恶性病变鉴别;病变一般小于5cm。

组织成份与CT/MR表现密切相关:

1.黏液成分较多:CT呈稍低密度,MR呈等-稍长T1、稍长-长T2信号

2.纤维成份较多:CT为等密度;T2呈等-稍低信号,任何序列均低于周围肌肉信号

3.出血、囊变、坏死罕见

增强扫描:均匀/不均匀强化,程度不一

▍CT表现

无特异性,软组织密度,骨质破坏少见,表现为病灶与周围软组织密度相仿,平扫略低于肌肉密度,增强扫描明显强化,边界清;

影像表现与发病部位有关,皮下型和肌间型表现类似于炎性改变,而肌内型肿块较大,类似于软组织恶性肿瘤。

▍MR表现

无包膜T1等信号、T2高信号,胶原成分较多的T1、T2均为低信号。

“反靶征”:T2外周低信号,中央高信号,增强后表现环状强化。组织学检查见病灶中央含有更多细胞外基质和液性成份,而病灶周围含丰富的胶原基质。

“筋膜尾征”:见于筋膜型,表现为病灶沿筋膜呈线样延伸,增强后见鼠尾状强化,此征象更有诊断意义。

增强扫描:一般均匀弥漫强化,也可见环形强化(细胞外黏液基质较多,或中心有囊性区域);含细胞成份较多时,表明纤维母细胞和肌纤维增生活跃,强化明显;含黏液和纤维成份较多时,则强化不明显。

鉴别诊断

▍神经纤维瘤

皮下病变位置表浅,生长缓慢,患者多无症状,边界清,多发,常紧贴皮肤层,沿神经走形。

与邻近血管神经束关系密切,肿瘤有顺沿周围神经走向趋势或近、远端与神经束相连,此为神经源性肿瘤较特征性表现

肿块较大时出现临床症状,否则多无症状,其密度及信号多不均匀,T2表现为靶征

▍纤维肉瘤

孤立硬实肿物;发病年龄较大,好发于大腿和膝部

一般无明显疼痛症状,发生于四肢的肿瘤,易向近侧沿神经血管束扩展,肿瘤较大时可见坏死、出血、钙化

MRI病灶信号混杂,可见短T1、长T2信号。黏液型及细胞型结节性筋膜炎在T1上相等或稍高于肌肉信号,而在T2上呈较显著高信号,密度或信号相对较均匀。

▍硬纤维瘤/韧带样纤维瘤病

女性多见,常由肌膜和腱膜生长,发生于肌肉、腱膜、深筋膜等处,十分坚硬,可发生于全身各处,多见于腹壁,可发生于腹内及骨骼肌内

部分特征与纤维型NF相似,其病理特点为基质多、细胞少、质地硬、呈浸润性生长。临床症状多不明显,生长较慢,出血、钙化、囊变较少见。

MR表现为T1低信号,T2序列为低信号或稍高信号,增强扫描病灶大多明显均匀强化;而纤维型结节性筋膜炎常不具有侵袭性生长的特点,病变纤维成份的信号在任何序列均呈低信号

▍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

多见于平均年龄50岁的中老年人。

临床表现主要为软组织肿块并局部疼痛,肿瘤直径多>5cm,钙化、坏死、出血较多见,与周围组织分界不清

MR病灶内信号混杂,增强后肿瘤内实性部分可见明显强化,肿瘤术后容易复发

治疗、预后

手术切除

复发率1-5%左右

精彩推荐:

+神经、头颈系统超全影像文章汇总

全网最全头颅影像解剖学,不容错过(更新版)

全网最全

全身大关节影像解剖,不容错过(更新版)

脊柱、脊髓解剖及常见疾病汇总(41篇)

乳腺解剖及影像学检查详细汇总

心胸系统文章汇总(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肌骨结节性筋膜炎MSK13